子项名称: | 厦门市生物医药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紧缺人才受理和薪酬奖励兑现 |
类别: | 公共服务 |
实施主体: | 市科学技术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依据: | 1、《厦门市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打造“人才特区”2013-2020行动纲要》及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附件1《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暂行办法》(厦委办【2013】10号 )
第十四条,公告发布,每年定期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发局、市科技局以及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编制《厦门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接受申报。 第十五条 申报。用人单位或引进对象根据有关要求和标准,按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报。 2、《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厦发改产业【2013】36号) 第二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相关成员单位按“谁受理谁服务”原则对人才所属领域进行相对分工:...市科技局重点负责战略性新兴成员中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及高新技术企业; 第六条 申报受理。公共发布后,相关成员单位按分工受理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申报。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