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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推荐
子项名称: 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推荐
类别: 其他职责事项
实施主体: 市科学技术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依据: 1、《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
“各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请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精神和要求,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推荐模式新颖、服务专业、运营良好、效果显著的 ‘星创天地’进行备案。……经备案的‘星创天地’将由科技部统一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和服务体系”。
备注:
主办:厦门市委、市政府 承办: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闽ICP备06004296号